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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不接受债务人履行债务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1-03-03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债权人不接受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进行提存。法律规定,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因此,当债权人拒绝债务人的履行,且债务人的履行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时,债务人可以提存标的物。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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