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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婚姻家庭 2021-04-07 0人浏览
陈岳荣律师

何丽霞律师

特邀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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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

1、双方携带相关证件材料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对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

3、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核实后,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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