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进松律师
特邀公司企业专业律师
律师解答
破产程序其他债权人的权利如下:
1、申请破产的权利;
2、破产知情权;
3、撤销权;
4、申报债权的权利;
5、参加债权人会议,质询、表决、监督的权利。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第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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