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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之债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债务 2021-05-17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无因管理之债成立的条件:

1、管理人有管理他人事务;

2、管理人对管理的事物无法律上的义务;

3、管理人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即有为他人谋利益的目的;

4、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或者受到了损失。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
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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