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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违约通常包括哪些情形

债权债务 2021-06-02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借款人违约通常包括以下情形:

1、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支付利息;

2、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

3、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4、延迟返还借款。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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