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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房屋质量有严重问题怎么维权

房产纠纷 2021-07-08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交房房屋质量有严重问题,且属于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可以解除合同。如交付后,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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