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房产纠纷 2021-07-27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所谓小产权房(别称:乡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通常未办理相关证件,也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该类房屋的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不动产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集体所有权凭证,因此该类房屋的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无法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对于小产权房买卖,那我们也要区分两种情形来看: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一般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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