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业主大会的职责有哪些

物业管理合同 2021-07-29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定,业主大会的职责如下: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4、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5、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6、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7、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8、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9、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10、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九)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九)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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