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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公司企业 2018-11-26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股东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瑕疵它一般分为内容瑕疵和程序瑕疵,内容瑕疵分为违反法律、法规的瑕疵和违反章程的瑕疵;而程序性的瑕疵主要指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违反公司章程的瑕疵。

由于公司的权力机关和经营决策机关的决策能否顺利执行,直接影响到公司行为的效率,而决议是否公平、合法也是涉及股东权益的重要问题。

如果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无效的,那么任何股东认为决议的内容违反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无效的话,都可以提起决议无效之诉。决议如果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那么自始无效。

公司股东会或者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在会议招集过程中和表决方式上违反本法律规定或者是其他有关法律的,那么任何股东可以提起撤销之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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