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姻家庭 2021-08-16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婚前父母出全资为子女购房,且登记在子女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没有约定或者明确说明对一方赠与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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