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开发商交房有权力向业主收取其它费用吗

房产纠纷 2021-09-07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在一般情形下,开发商交房没有向业主收取其他费用的权利。但是如果合同中约定的相关费用,以合同的具体约定为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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