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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顺序

婚姻家庭 2019-01-11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房屋继承,首先看被继承人有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按下列顺序进行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进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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