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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职工因病过世,他的公积金、企业年金、养老金、丧葬费、补充医保是否全部做为遗产?如有由父母、作为遗产的部分,是否将这部分遗产先分成二分之一,既配偶二分之一、另外二分之一做为遗产再进行分割父母、配偶、子女各得三分之一、对吗?

其他 2017-05-23 09:33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若没有遗嘱、遗赠,父母、配偶、子女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办理,通常可在遗产范围内主张均分,尽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也可主张多分,由各继承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关于遗产范围的确定,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全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50%(无其它约定的情况下)为遗产范围。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你说的不对,如被继承人没有遗嘱,他的遗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第一继承人继承遗产,原则上均分。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 公积金、年金、养老金、补充医保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他的是作为遗产进行分割的。
  • 对的,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其中二分之一是遗产
  • 不能;丧葬费,先偿还垫付丧葬费的人,如有剩余,可参照遗产继承
  • 丧葬费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他的婚后收入的一半作为遗产来分割,若有遗嘱则按遗嘱分配,若无遗嘱则由其父母、配偶和子女平均分割,如有需要可进一步来电咨询具体事宜。
  • 丧葬费专款专用,婚姻期间配偶有一半,其他参照遗产处理。
  • 生前财产为遗产,丧葬费、不是!婚姻期间所有财产,没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平分后为遗产,没有遗嘱的由其法定继承人。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继承纠纷,有二十多年执业的丰富经验,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 可以起诉索赔
  • 不能;丧葬费,先偿还垫付丧葬费的人,如有剩余,可参照遗产继承;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公积金、企业年金、养老金、补充医保,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只有一半是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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