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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纠纷 2019-03-28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第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否则属于无效合同。

第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民事活动,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第三,以欺诈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诈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第四,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到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第五,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趁对方处于危难之际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第六,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第七,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也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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