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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放假不给员工工资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19-04-08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公司放假不给员工工资,如果不是员工原因导致公司强制放假,则不符合劳动法。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所谓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一般企业采取月薪制,也即意味着大多数情况下:

1、停工停产一个月内,员工不干活,用人单位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2、停产超出一个月的,则可以分两种情况发放工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可以按照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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