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辞职后要拿到哪些材料

劳动纠纷 2019-04-18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辞职后要拿到材料如下:

1、完成工作交接,并签署相应的交接表格,资料的移交确认证明。

2、确认社保的交接完成的资料,例如养老手册,公积金卡,医疗卡等,需要原单位提供社保关系转出证明或盖章。

3、请原单位出具正规离职证明,并经劳动部门盖章。同时,在劳动手册上盖好解除劳动关系章。

4、户口在原单位集体户口中的,需要户口迁移证明资料。

5、保存好与原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

6、保存好签署竞业禁止合同的,因为原单位需要提供一定的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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