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想要离婚补偿有什么条件
离婚补偿的条件: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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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房客转租房东是否可以扣押金
房子被房客转租,房东不可以直接扣除押金。房客擅自转租房屋,房东额可以对其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房东可以要求房客赔偿。押金的处理方式应根据约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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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房客转租房东是否可以扣押金 房子被房客转租房东是否可以扣押金
预售商品房转让应当办理什么样的手续
预售商品房转让应当办理的手续如下:1、待预售的商品房交付,获得房屋产权证;2、签订转让合同;3、买受人按约定支付房款、出卖人按约定交付房屋;4、缴纳税费;5、当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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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转让应当办理什么样的手续 预售商品房转让应当办理什么样的手续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方式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方式包括:1、符合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时,以发送解除通知的方式解除;2、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签订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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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方式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方式有哪些
农村征地款分配原则是什么原则
农村征地款分配原则如下:1、合法性原则;2、民主评定原则;3、平等原则。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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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有哪些需要登记
二手房买卖中,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都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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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有哪些需要登记 二手房买卖中,有哪些需要登记
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楼房土地使用年限应视其土地的用途而定。如果楼房占用的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那么土地使用权年限为七十年。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七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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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厂土地使用期多少时间
一般工厂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最高为五十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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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厂土地使用期多少时间 一般工厂土地使用期多少时间
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房子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房子仍归所有权人所有。到期后可以申请办理续期,缴纳续期费用。根据《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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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房子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房子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续期、一般续期需缴纳续期费用。如果提出的续期申请额没有通过,原土地使用权证将会被其依法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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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怎么办
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关于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不同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如下:1、承租人未征得同意擅自转租。2、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使用房屋,致使房屋和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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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可以解除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解除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如下:1、出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等法定解除条件。2、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3、双方经过协商,同意解除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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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解除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满,如继续使用该土地,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手续。根据《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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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怎么办
集体租赁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集体租赁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通过协商,续签租赁合同。《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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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租赁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集体租赁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不能过户。目前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一般不存在没有土地使用证商品二手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等情形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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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房屋质量问题的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房屋质量问题的赔偿标准,一般应当赔偿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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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的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房屋质量问题的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可以补办吗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可以到乡(镇)人民政府补办。《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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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可以补办吗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可以补办吗
承诺的撤回应符合什么条件
承诺的撤回应当符合的条件是撤回承诺的通知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要约人,且撤回通知应明确表明撤回承诺、不愿意成立合同的意思,否则不产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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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撤回应符合什么条件 承诺的撤回应符合什么条件
婚姻法规定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新规定,以下情形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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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需要返还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彩礼需要返还的几种情形是如下:(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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