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土地纠纷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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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没有房子住,申请宅基地不批怎么办?
申请宅基地不批的办法如下:1、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处理;2、如果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不批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有: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二、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三、申请宅基地不批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不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的条件;2、村里没有多余的存量宅基地。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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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一平方多少钱?
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其中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林木、果树等地上物需要根据树龄、是否在盛果期等因素来估算。具体多少钱一平米,需要根据当地的物价、地价来评估和计算。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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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时邻居建的墙占用了我家的土地,怎么解决呢?
法律分析:农村邻居家建房占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一、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或者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二、如果所占用的路为公共土地,可以向基层组织进行反映,也可以向政府土管部门举报。三、如果邻居占地影响自己通行,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自建房的时候还要注意要符合,公路,河道有关法律规定,不影响公共秩序。而对那些违法建筑,按其性质的严重程度处理,以拆除为主,补办和缓拆是例外,也是少数,必须要符合条件才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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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由农村转为非农业。农村土地使用权如何确认?
农村土地确权不仅是对农民土地所有权的确定,也是减少农地冲突的积极举措。以前很多人搬出农村户口,改成非农业户口,那么农村的土地权还能确认吗?一、什么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是指依靠国家发放口粮的城镇户口居民。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最大的亮点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这意味着区分“农业”和“非农业”户籍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由此产生的蓝印户籍等户籍类型也将消亡。今后,每个中国公民的户籍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籍,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2.非农业户口可以确认农村土地权利吗?原农村户籍变更为非农业户口的,只要全家未迁入设区的市定居,土地承包权未返还村委会,农村承包土地仍可登记确权。土地未移交的,未归还土地的农民可按户籍《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直接办理权属登记。上学、服刑和从军事账户中迁出的人仍然可以登记他们作为共有人的权利。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8条规定,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在农村原住房产权不变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迁后不批准重建的,由集体收回土地使用权。第五十条。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农村专业户宅基地分别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原本属于原村农村的非农业人口的住房可以得到证实。但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通过法定继承程序取得的宅基地及其房屋可以确认。因学习、就业或服兵役正常迁移到非农业户口的,可以确认原经法定程序批准修建的宅基地和房屋。因为结婚和避难迁移成为非农业,原来批准建设的宅基地和房屋可以确认。出于服刑等原因,如果你移民成为非农业成员,原批建房子的人可以确认权力。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重点工程建设、地质灾害、新农村建设、山区搬迁等原因异地批准建设的。199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前,可以确认原城镇居民合法建造的农村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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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归还我的土地。我该怎么办?
与对方协商,如果沟通不畅对方不愿返还的话,可以先给对方发一份律师函,告知原土地的权属所有。阐明立场,告知对方,坚决维权,除此之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告对方要求对方返还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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