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分家产法律问答

韶关
分家产
分户分家的协议怎么写,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分家协议的书写方式:写明双方身份信息;写明分家的原因及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定立本协议,家庭共同财产的具体数目及具体如何分割,涉及债务的还要约定债务如何清偿等主要内容;双方当事人签字并注明日期,如果有见证人的,见证人也要签字并注明日期。法律依据:分家协议的书写方式:写明双方身份信息;写明分家的原因及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定立本协议,家庭共同财产的具体数目及具体如何分割,涉及债务的还要约定债务如何清偿等主要内容;双方当事人签字并注明日期,如果有见证人的,见证人也要签字并注明日期。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韶关法律问答顾问
韶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