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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两个多月了吧。我们感情不合,现在要离婚了。我家姐姐没有结婚,有父母,我也有女儿,我没有家,和父母住在一起,没有车,没有存款,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财产纠纷
首先,对于夫妻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离婚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及判决书都是有效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对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法院是不愿意解决的。但是,由于人性的复杂,对于离婚时财产分割动手脚的大有人在。因此,法律还是规定了对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解决的办法。在此,根据离婚的方式分两种情况为大家简单讲解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解决。一、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解决办法诉讼离婚后,由于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本没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权利。但是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还是规定了救济的措施的。1、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2、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二、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处理协议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对夫妻财产分割在离婚领取离婚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对于以下情况,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财产。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3、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三、离婚后财产纠纷处理由于离婚时财产分割已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于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已经有了保护的措施。如果一方在发现自己可以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而不提起的,法院就没有必要再保护你的财产离婚。因此,为了节约司法资源,督促当事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法律对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解决、如何处理规定了一定的时间。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两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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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弟弟在施工工地干活儿,施工工地供住不供吃,早晨出来 用餐出了车祸事故,施工工地付是多少义务
出了车祸财产损失费怎么赔偿,因车祸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1、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3、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4、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因车祸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赔偿。通常包括停运损失、贬值损失等。对交通事故中被损坏的车辆的停运损失1999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如果受害车辆与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赔偿。关于贬值损失赔偿。侵权赔偿应当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事故车辆虽已修复,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均有所降低,故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贬值车辆应由车损评估机构进行贬值评估,确定事故受损修复后的贬值程度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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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工作受伤,工厂只支付了少量的住院费。诉讼需要什么工作,什么时候开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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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和你商量一下,我和她在一起九个月以来,他怀孕四个多月了,我主张和孩子结婚,他不要孩子,我不知不觉打孩子,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另外,其《意见》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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