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工伤赔偿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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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车祸受伤,伤者和在医院陪护的家属都是在工地上 干的我们需要 准备哪些材料来证明我们的收入情况呢?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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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反公司安全规定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是否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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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私人老板受重伤至残怎样起诉
你好,可以做伤情鉴定
呼和浩特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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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新员工在试用期十四天内,突发脑出血,工厂负责医药费吗
如果工人在工厂加班时突发脑出血,被视同工伤的,工厂和工伤保险基金要依法各自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用人单位支付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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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工作被致残,是7级伤残怎么算残疾赔偿金的
劳动者遭遇工伤而导致残疾的,在工伤认定结论下来之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向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资料(一般有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报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帐号等)来申请工伤待遇,待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之后,就会收到伤残赔偿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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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在工作中突发病痛雇主应该履行的职责
在公司上班生病如果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公司应承担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呼和浩特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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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出院后,出院小结上没有写回家疗养时间,这样对于工伤赔偿有影响吗
工伤出院赔偿如下:一、工伤出院后,如果医院有建议休息时间,那么在休息时间内应该按照工伤假休息,在休工伤假期间,单位应该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医疗终结后,由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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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外包干活工作期间开叉车工人站到叉车尺上掉下来压断腿了伤残6级这个属于重大过失重大过失?
以下受伤的情况属于工伤:1、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3、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4、患职业病;5、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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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一年期限过了应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时间过了一年的,无法再认定工伤了。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包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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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小腿骨折内固定可定几级残工伤
如果职工的小腿骨折做了内固定,则工伤鉴定一般会在9级伤残以上。鉴定机关是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并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来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的。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8.1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9.1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9.2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10、面部有≥8cm2或三处以上≥lcm2的瘢痕;11、两个以上横突骨折;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13、椎间盘髓核切除术后;14、1~2节脊柱内固定术。
呼和浩特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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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看场时突发脑溢血是否算工伤
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算工伤吗,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是可以算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等等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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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工伤变成癫痫之后三年可以申请做工伤鉴定吗
您好,可以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最后,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等费用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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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右锁骨粉碎性骨折,T7爆裂性骨折,T5压缩性骨折这种情况走司法程序能赔偿多少?
您好,申请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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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作时间受伤,申请工伤认定中劳动关系非法解除要怎么办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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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工伤认定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确认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合同法》;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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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的工人在6米左右的钢管架上掉下来,背部的龙骨被压弯了。这个工伤由谁负责?谢谢你!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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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为九级,厂里先赔了九个月的工资,我现在想辞职不做了,还可以要求厂里支付我工伤期间的
工伤认定结果下达之前,单位可以先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如果认定为工伤,在停工留薪期间,那么单位将员工工资补齐到正常水平即可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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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家人在工地工作,晚上在住宅生病,工地负责的第二天被送到医院治疗,到今天已经七天了,工地一共负责三天的医疗费,今后没有管理,现在患者在医院的重病监护室抢球,问我们该怎么办。
医院,责任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此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看来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需要如此表述而已。当然,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结论只是专家证言性质,在人民法院来说仅能起到证据的作用,没有绝对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之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如果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可以单独就责任程度问题(即原因力分析)再提交人民法院法医室或委托有关专家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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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帮助申报工伤需要伤者的拍片吗?
你好:申请工伤认定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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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职工有哪些情形是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你是否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是的话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后要求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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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摔倒了到医院检查骨裂骨折,算不算工伤,没有事故认定书怎么做工伤鉴定有事故认定书怎么做工伤鉴定?
是否能被认定工伤需要结合多个方面来看,要严格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标准,那就要判断事故发生的时候是否正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项。这个是认定工伤的标准,而是否符合这个标准,最后能否认定工伤是由工伤认定部门经过专业判断后作出。
包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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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私了他们不给护理人员护理费怎么办
可以走法律程序维权
包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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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臂上班时被风扇的翅膀刮伤,去了肉,腱断了,手术连接手指也没有受到影响,能评价障碍等级吗?
你好,有劳动合同吗?可以按照工伤的处理流程索赔,需要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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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中受伤导致右手食指骨折,打了个钢针,尚未做工伤认定,想知道大概为几级伤残道大概为几级伤残?
你好,建议进行伤残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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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隧道干活胳膊打骨折了,胳膊神经打坏了医院说的是终生残疾这样应该怎么赔偿
手筋断了可以要求以下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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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在公司上班的时候受伤了
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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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厂工作,右手作,右手的食指被机器折断了一节以上!能评价多少级,赔偿金是多少?
工伤伤残鉴定怎么申请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5、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6、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7、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二、工伤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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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中指被机子绞断两节工伤赔偿金得多少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确定伤残等级,用人单位再根据劳动者的情况进行赔偿,赔偿金额需等伤残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工伤保险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二是伤残鉴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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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右下肢胫骨平台骨折,请问能评上十级工伤吗?
你好,需要法医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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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六级,应该赔偿多少
16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有最低标准,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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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工伤无级,工资8000怎么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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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1岁,右脚鉴定十级伤残
除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外,还有伤残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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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注塑模具的,如今查验出有脊椎炎,腰间盘突显,这归属于工伤事故吗
可以申请鉴定,再作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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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线员工,手指在工作中受伤,做了手术,想申请鉴定,不知道在哪里做,需要什么资料?
员工进行工伤认定是需要单位在一个月内申请。如果是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员工满足最低医疗期才可以鉴定。申请工伤鉴定时需满足最低的医疗期1-2个月:头皮裂伤、血肿;3个月:颅骨,颅底骨折,头面部骨折,上肢骨折,肋骨骨折,横突、棘突、椎板骨折,截肢(指、趾),软组织挫伤,脑震荡,脏器挫伤保守治疗,烧伤(小面积、浅度),眼科一般性疾病(除外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外),耳鼻咽喉一般性疾病(除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一般性疾病(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6个月:骨盆骨折,下肢骨折,椎体骨折,脑挫裂伤,脏器破裂手术,烧伤(大面积、深度),眼科(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1年:气管外伤,股骨颈骨折,脑出血1.5年:脊柱骨折并脊髓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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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右胳膊肘骨折???手腕骨折
要以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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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用人单位晚上取暖中毒身亡怎么外理
需要看过错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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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右眼内壁骨折了一般这样折怎么赔付
申请伤情鉴定,以鉴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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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下了班在宿舍提水的时候摔了一跤厂里要负责吗?
员工下班途中自己摔伤公司没有责任。因为其不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导致的交通事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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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您好。本人伤残等级结论为,十级,我今年33岁?男?工资
工伤赔偿按照本人的工资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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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老公前两天干活从工地上摔下来,送来医院交了两千块钱就走了
在工地上班手严重受伤,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若用人单位拖欠工伤医疗费的,可以找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该部门责令期限内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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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人在生产中不小心加工错误?对单位造成损失的?工人该承
劳动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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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问一下!我小弟在工作中受伤,伤情比较严重,我父亲因为害怕紧张最近得了抑郁症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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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之前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司机,2018年7月,因工作原因发生职业伤害工伤和疑似职业病,被迫停职
如果无法协商,需要诉讼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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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没有请人做工,可人事后自己直接上工,导致发生意外骨折,我们已负责医药费
可以要求包工头及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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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煤矿,工伤,想咨询点事情
工伤的待遇具体包括: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其他。办理工伤鉴定,可由用人单位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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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自己骑自行车上下班途中摔伤不属于工伤认定?用人单位
劳动者骑摩托车摔伤,如果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经工伤认定后可以报销住院费用。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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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农村建房中受伤房主跟包工头应负怎样的责任
自家建房,工人摔伤,接受劳务一方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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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工头,有个工人在工地意外受伤,小腿骨折
工伤保险赔偿及报销范围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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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问一下我父亲本是在上班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在单位领导报工伤说是下班时间
工伤认定包括下列情形: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时因工受伤的;上下班前后因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负伤的;或者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等伤害的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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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老妈给老板干活中午回家吃饭发生意外死亡老板有没有责任
工地干活致死,是否与工友有责任。可以先申请工伤鉴定,来确定责任,进行工伤的索赔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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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五级伤残能领上护理依赖的钱吗
你是什么情况,工伤还是事故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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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工伤索赔的问题
工伤可以依据以下规定确定索赔的赔偿项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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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款有最晚期限啥时候给吗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包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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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七级老工伤,原单位已不存在了,请问向谁索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因各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不同,各地所领取的赔偿金额也不一样。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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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工伤等什么时候,工伤半年了
医疗终结后即可做
包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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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包工头雇佣人去当地人家里做事,被雇佣人因操作不当受伤,责
按相关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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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在给老板干活的时候!从三四米高摔下来!头先着地!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你好,请问是什么时候的事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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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下班后回到工厂的宿舍里死亡了,公司有没有责任?
你好,死亡原因是什么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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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装修,那个工人从楼上竹架摔下来,现在在医院昏迷不醒,脑袋取了一块骨头出来
从法律关系来看,房屋修建者同农村自建房过程中雇佣的民工,属于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不属于劳动关系,按照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来进行赔偿。应根据修建者和民工在受伤过程中的过错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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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工厂上班老板帮我买了工伤的.但保险公司说我是黑名单不
工伤保险的报销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决定书;然后携带该决定书、住院治疗的缴费单据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再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核查;最后按核定的数额来发放赔偿。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乌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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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八级
工伤赔偿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确定,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补助金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计算时需注意工资、医疗及就业补助金等要素。
#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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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规定了哪些标准和规定
工伤死亡赔偿
的标准包括丧葬补助金是按照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进行计算等。
#工伤死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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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差异导致工伤补偿标准有何不同
工伤补偿的表述一般是工伤赔偿。单位性质差异导致
工伤赔偿标准
的不同在于数额和项目不同。在申请工伤赔偿的时候,需要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等材料。
#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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