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土地纠纷法律问答
沈阳
土地纠纷
如何处理占用农村道路的房屋建设
占用耕地建房处理方法如下:1、占用耕地建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占用耕地建房补偿如下:1、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3、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4、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5、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用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对本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作出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和邻居之间的土地纠纷应该由哪些部门解决
邻居间的土地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农村户户通道不修怎么办?
村里却不给修路有以下处理方法:1、可以找村子的上级主管部门,也就是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2、也可以拨打市里的便民热线12345进行投诉;3、可以找当地的新闻媒体进行电话举报。农村征地程序投诉的流程是什么1、进行行政复议,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2、进行行政赔偿,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造成损失的,有权请求赔偿。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第二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用人单位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由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全户迁出的农民,土地承包权到期后还能延期30年吗?
你好,承包期为三十年,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承包方的土地承包权不变,即使承包农户全家迁入城镇落户,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发包方也不得据此收回承包地。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开发商已经拍摄了近五年的土地,政府会收回吗?
政府应对开发商倒闭回收土地的流程是: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方案,以公告或其他可以确保开发商知悉的形式进行通知,开发商可以在十五日至一个月内要求进行听证,上报回收土地方案至市县政府进行审批后下达收回决定,注销土地登记。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七条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别人的水管未经同意就埋在我的土地下!怎么处理?
你好,建议和相关人员协商解决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村里强占个人土地怎么办?
一、村集体土地被个人占用怎么处理1、村集体土地被个人占用处理如下:(1)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2)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二、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有哪些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2、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3、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4、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镇上的派出所能改名字吗?
派出所能改名字。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另外申请姓名变更,须经户口登记机关审核批准。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姓名。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承包我的土地,不给钱怎么办?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原宅基地被分成基本农田怎么办?
法律分析:发生土地纠纷可以按以下方法处理:1、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所发生的土地纠纷,根据协商的结果签订协议;2、政府处理。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当地政府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3、法院起诉。政府无法处理,或者对政府处理不服的,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没有住房,申请宅基地又不批准怎么办?
申请宅基地不批的办法如下:1、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处理;2、如果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不批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有: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二、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三、申请宅基地不批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不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的条件;2、村里没有多余的存量宅基地。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的耕地被邻居的树挡住了。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位于宅基地的范围内,且对屋主生活造成了影响,可与邻居沟通将树砍掉,如果沟通无效,可请求村委会或居委会介入协调,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排除妨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的土地被村里补充了。我没有提供土地账户。我想确认正确的答案。我该怎么办?
1、土地确权争议处理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节省人力、财力和时间,提高办事效率。2、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的土地在不知不觉中被别人占用了。我该怎么办?
土地被别人侵占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土地确权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土地
一、土地确权写谁的名字就谁的吗1、土地确权写谁的名字就谁的。土地确权一般都是根据确权证上的名字决定归属的。土地的所有权归于国家所有,而人民只拥有其土地的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2、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二、土地确权流程是什么1、需要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2、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3、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测;5、审核合格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公示无异议确权发证。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证件全部发放,理由是,要交300元,不交就不给土地确权证
开发商不给办土地证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或者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办理土地证的义务。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没有农村户口的房子可以分配土地吗?
农村户口没有承包地也能分配征地补偿款,拆迁补偿的内容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就算没有承包土地,也能分配征地补偿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在外面工作了很多年,现在没有我的土地,我该怎么办
农民因土地产生纠纷的维权途径有:(1)协商解决;(2)调解解决;(3)仲裁解决;(4)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建造教堂需要哪些程序?在农村,我们建造了一所房子,不知如何批准程序?
1、教会能占用,但必须办理法定的手续。首先,教会用地,必须使用国有土地。如果属于集体土地,那么,必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办理土地征收审批,然后再向教会办理供地手续。只有这样,教会才能取得土使用权。其次,如果教会要建设,还必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2、如果教会未办理法定审批手续就直接占用,或者政府等机关、部门违法介入,强行占用,就是违法的。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多长时间可以批准宅基地申请?
宅基地申请审批时间一般在二十日以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向村民委员会申请宅基地,经讨论公示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最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建造宅基地的房屋没有报建怎么办?
宅基地没报建的情况下应当由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国土部门测绘数据所记载的数据为基准进行补偿。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家的土地被邻居强行占有当地派出所,怎么办?
家里的土地被别人强占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到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对于强占土地者,承包者可以主张:1、腾退土地;2、赔偿损失。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二、强占土地如何举报第一,可以向乡政府或者县政府举报第二,可以拨打当地的县长热线或者市长热线第三,可以将此事透露给媒体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承包的土地少了几个垄。我的土地少了,他的土地多了。我该怎么办?
1.可以同邻居协商解决,要求其返还被侵占的确权土地面积;2.协商不成,可以向村委会反应,依照确权土地面积调解纠纷,要求对方返还土地面积;3.村内调解不成,可以向当地土地承包经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的田地租给别人的种树合同到期了,这种情况怎么解决呢?
你这个属于是租赁合同纠纷。在和租客签订合同时要有正规的手续。现在到期了。如果租客不继续付房租,房东有权让其搬走。但是出于人道考虑。可以给一定的期限搬离。如果到约定的期限还不走,也不继续续租。房东可拨打110报警。以房客私占房屋,请警察帮忙协助处理。(最好还是协商处理,不要走到这一步。)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签了合同,我能把它收回来吗?
您好,建议协商处理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村委会没有通知我就把我的土地给了别人。我该怎么办?
别人强占我土地可以通过协商处理,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限期拆除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恢复土地原状。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大队批准的宅基地,土地不允许盖怎么办?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女儿结婚后,能不能分土地?
离婚户口在娘家是否可以分到地要分情况。现在宅基地耕地的划分不是绝对的以村集体的户口为准的。结婚后的妇女在婆家有分到地的话,虽然户口还在娘家,离婚后在娘家也是不能分地的。如果在婆家没有分到底,离婚后户口还在娘家的,还是可以分地的。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老人有两个儿子,因为大儿子不赡养父母
法院看具体情况决定不赡养老人的子女能否有权利继承房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如何解决农村邻居之间的土地侵占问题
邻居间的土地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假如村里没有修路,我该去哪儿投诉?
村里却不给修路有以下处理方法:1、可以找村子的上级主管部门,也就是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2、也可以拨打市里的便民热线12345进行投诉;3、可以找当地的新闻媒体进行电话举报。农村征地程序投诉的流程是什么1、进行行政复议,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2、进行行政赔偿,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造成损失的,有权请求赔偿。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第二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用人单位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由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村里土地纠纷,有土地证?
在村里土地纠纷中,即使有土地证但对方不认可时,应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以向乡级或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父亲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了我民下的宅基地。合法吗?
法律分析:私下买卖宅基地是违法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农村房子宅基地买卖
农村房子宅基地买卖涉及诸多法律问题。首先,需确认买卖双方是否具有购买宅基地的资格,这是进行买卖的前提条件。其次,需核实宅基地是否具备买卖条件,包括是否取得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证等。此外,还应关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否属于合规建筑,以避免因违法建筑导致的法律风险。最后,由于农村宅基地的买卖通常受到村委会的管理和决策影响,因此还需了解村委会对此类交易的态度和规定。在处理农村房子宅基地买卖时,务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如何解决农村邻居间的土地侵占问题
解决邻居间土地纠纷的方式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农村集体土地的老房子公证费怎么收取
农村集体土地的老房子公证费一般需要支付,具体费用包括交易手续费、交易印花税、土地收益金、契税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时,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公证费。费用的多少也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未及时支付公证费可能会影响公证进程,导致无法完成房产更名等手续。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户口在农村,能享受土地补贴吗?
依据承包合同处理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最新知识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去哪定损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要在哪里定损?本文详细解析了定损流程、交强险...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人看过
房主只能有一个吗
买房子房主只能有一个吗?本文详细解答了这些问题,并介绍了共有...
#房屋共有
人看过
一方坚持不离婚怎么办
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本文详细解读了《民法典》中关于离婚...
#离婚咨询问答
人看过
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在什么单位办公
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在当地的法院办公,或者也可以在当地的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主要负责处理土地争议、土地纠纷的范围。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需要涉及土地争议的合同、仲裁申请书等材料。
#土地承包招标
人看过
二轮土地承包什么意思
二轮土地承包是对一轮土地承包的延续,确定土地承包关系并签订相应的土地承包合同。 承包方违法二次分包将受到法律制裁,可能面临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甚至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
#土地承包招标
人看过
土地承包权是怎样的
我国土地承包可以用来种树或者是果园以及其他乡相关的经营活动,所以说对于土地承包权来说,肯定是需要签订合同,根据我国法律途径来进行。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土地承包权是怎样的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土地承包招标
人看过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省会律师
专业律师
感兴趣
康平县律师
法库县律师
皇姑区律师
新民市律师
辽中区律师
沈河区律师
大东区律师
沈北新区律师
于洪区律师
和平区律师
苏家屯区律师
浑南区律师
朝阳律师
铁岭律师
辽阳律师
阜新律师
盘锦律师
营口律师
葫芦岛律师
锦州律师
丹东律师
本溪律师
抚顺律师
鞍山律师
大连律师
沈阳律师
北京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重庆律师
福州律师
广州律师
贵阳律师
哈尔滨律师
海口律师
杭州律师
合肥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济南律师
昆明律师
兰州律师
拉萨律师
南昌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上海律师
石家庄律师
太原律师
天津律师
武汉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西安律师
西宁律师
银川律师
郑州律师
朝阳土地纠纷律师
铁岭土地纠纷律师
辽阳土地纠纷律师
阜新土地纠纷律师
盘锦土地纠纷律师
营口土地纠纷律师
葫芦岛土地纠纷律师
锦州土地纠纷律师
丹东土地纠纷律师
本溪土地纠纷律师
抚顺土地纠纷律师
鞍山土地纠纷律师
大连土地纠纷律师
沈阳土地纠纷律师
房地产法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法律列表
法律内容
法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