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土地纠纷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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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如何处理占用农村道路的房屋建设
占用耕地建房处理方法如下:1、占用耕地建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占用耕地建房补偿如下:1、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3、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4、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5、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用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对本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作出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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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户通道不修怎么办?
村里却不给修路有以下处理方法:1、可以找村子的上级主管部门,也就是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2、也可以拨打市里的便民热线12345进行投诉;3、可以找当地的新闻媒体进行电话举报。农村征地程序投诉的流程是什么1、进行行政复议,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2、进行行政赔偿,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造成损失的,有权请求赔偿。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第二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用人单位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由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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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住房,申请宅基地又不批准怎么办?
申请宅基地不批的办法如下:1、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处理;2、如果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不批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有: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二、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三、申请宅基地不批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不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的条件;2、村里没有多余的存量宅基地。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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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土地被邻居强行占有当地派出所,怎么办?
家里的土地被别人强占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到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对于强占土地者,承包者可以主张:1、腾退土地;2、赔偿损失。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二、强占土地如何举报第一,可以向乡政府或者县政府举报第二,可以拨打当地的县长热线或者市长热线第三,可以将此事透露给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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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村里没有修路,我该去哪儿投诉?
村里却不给修路有以下处理方法:1、可以找村子的上级主管部门,也就是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2、也可以拨打市里的便民热线12345进行投诉;3、可以找当地的新闻媒体进行电话举报。农村征地程序投诉的流程是什么1、进行行政复议,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2、进行行政赔偿,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造成损失的,有权请求赔偿。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第二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用人单位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由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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