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离婚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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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男性糖尿病患者,需要长期服药的人生活自立的人,女性可以要求离婚吗?
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秦皇岛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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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归母亲,父亲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带人抢走孩子,报案后警察以一句父亲带走孩子为由结案
“离婚后抢孩子警察管不管”这个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不影响社会治安,不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影响人身安全,警察是不管的,报警后,一般会建议双方协商处理或通过法院诉讼处理。一般来说,没有抚养权私自带走孩子,则侵害了对方作为父亲或母亲的探视权、抚养权,也变相地剥夺了孩子的亲权,这是违法的。但是这个实践中很难认定,因为行为违法层面很难鉴定。同时,这种情况不能只按照法律进行判断,涉及到很多的感情问题。如果对这些问题产生纠纷的话,应该积极的进行协商,解决问题。孩子与谁一起共同生活问题,通常情况下是按照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的,所以离婚后不宜以抢孩子这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应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进行,法律上也赋予了与孩子共同生活方的情况发生变化,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时候,另一方有权提出变更抚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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