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房产纠纷法律问答

铁岭
房产纠纷
开发商是否有权收取地下停车位?
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开发商有权出售。但是,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买车位的流程是什么1、业主在物业管理处登记意向车位号,由物业管理处开具《地下车位认购登记单》;2、业主凭《认购登记单》按约定时间至房产公司销售部支付全额车位款;3、根据房产公司销售部约定的时间签订《出售合同》。凭房产公司销售部开具的《进户单》至物业管理处支付车位管理费并办理进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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