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损害赔偿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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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消费申请二次退款不退款怎么办?
一、未成年消费退款法律是什么1、未成年消费退款法律如下:(1)未成年人高消费,如果属于可以退还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要求商家退款;(2)但是,如果是吃饭、住酒店等消费,是无法退还的,但双方可以协商退还部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第五百一十二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未成年人维权的主要途径有哪些未成年人维权的主要途径有:1、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2、向公安机关报案;3、向人民检察院进行控告;4、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5、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6、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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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别人买东西不买不退怎么办?
买的东西不给退应该找消费者委员会、工商管理部门。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同意消费者退货产生纠纷的,消费者可以通过直接、打电话等方式向消费者委员会、工商管理部门投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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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图片与实物不符是欺骗消费者吗?
商家图片与实物不符,是否算欺骗消费者权益,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如果商品的描述和图片与实物严重不符,具有欺诈性质,则属于欺骗消费者权益,买家可以选择报警,或者要求卖家双倍赔偿货款;2、如果商品的描述和图片与实物不符但未到欺诈的程度,买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货款;3、如果商品的描述和图片与实物只是略微不符,例如衣服显示色差等瑕疵,尚不构成根本违约,则不属于欺骗消费者权益。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与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更换、修理。没有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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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服装图片与实物不符应如何解决?
商家图片与实物不符,是否算欺骗消费者权益,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如果商品的描述和图片与实物严重不符,具有欺诈性质,则属于欺骗消费者权益,买家可以选择报警,或者要求卖家双倍赔偿货款;2、如果商品的描述和图片与实物不符但未到欺诈的程度,买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货款;3、如果商品的描述和图片与实物只是略微不符,例如衣服显示色差等瑕疵,尚不构成根本违约,则不属于欺骗消费者权益。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与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更换、修理。没有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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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二次退款,2020年8月退款一次。最近发现孩子的另一个账号查了消费记录,不给我退款
一、未成年消费退款法律是什么1、未成年消费退款法律如下:(1)未成年人高消费,如果属于可以退还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要求商家退款;(2)但是,如果是吃饭、住酒店等消费,是无法退还的,但双方可以协商退还部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第五百一十二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未成年人维权的主要途径有哪些未成年人维权的主要途径有:1、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2、向公安机关报案;3、向人民检察院进行控告;4、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5、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6、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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