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1、可以双方协商处理;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第六十一条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