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房产纠纷法律问答

黑龙江
房产纠纷
乡村自建房屋加盖二层需要哪些手续?
农村自建房政策:1、现在农村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2、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3、各村应根据本村的风俗、民情研究确定固定的一种住宅建筑方案,形成统一风格,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所谓农村自建房,就是说它是经过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审批的,拿到了建设许可证,就能够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或者是允许的土地上建造房子,就被称之为农村自建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哈尔滨法律问答顾问
哈尔滨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我们小区有10栋建筑,单个建筑能成立业主委员会吗?
单栋楼能否成立业主委员会,取决于该栋楼是否属于一个单独的物业管理区域。1.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民法典并未明确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而是授权法律、法规来规定。2.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制定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该条例第十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3.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实施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七条规定,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同意,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该指导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先期开发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根据以上规定,单栋楼能否成立业主委员会,取决于该栋楼是否属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齐齐哈尔法律问答顾问
齐齐哈尔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房产证借给别人申请营业执照有风险吗?
营业执照借给别人用风险如下:1、可能会被工商行政机构行政处罚;2、发生了相应的法律纠纷之后就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最为严重的后果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个体经营者发生经济纠纷时,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即以谁的名义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发生债权债务时,将由谁负责清偿归还,债务偿还包括其家庭所有财产。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法律依据:《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给别人使用,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的后果(包括产生的债务、对他人侵权责任)全部由出借者承担。建议不要借出营业执照给别人。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六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七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绥化法律问答顾问
绥化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