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离婚房产分割法律问答

徐州
离婚房产分割
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能分开吗?
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离婚分割: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离婚财产分割: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2、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起诉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以下资料:1、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3、起诉申请书、夫妻财产明细等相关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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