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婚姻家庭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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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再婚,有两个孩子,还是独生子女吗?
父亲再婚生子后,原先已有的子女不算独生子女。概念上,“独生子女”是指独生子或独生女,无同胞兄弟姐妹,或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收养的兄弟姐妹。即“夫妻双方终其一生都只生育过一个孩子,这个孩子才算独生子女”。因此,婚前夫妻双方都没有生育孩子,再婚后生育的孩子就算作独生子女。再婚家庭孩子如果只有一个子女的情况下,就算独生子女,如果有两个孩子则不算独生子女。属于独生子女的情形: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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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亲离婚政审还需要通过父亲吗?
法律分析:需要政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不会因离婚而消除,所以即使父母双方离婚的,子女因报考国家公务人员或其他原因需要进行政审的,父母仍然属于政审的对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九条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一)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三)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四)其他可能影响考察对象录用后依法公正履职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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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分手后未经对方同意爆两个人的照片,未经对方同意在网上到处乱发别人的照片算违法的,侵犯了肖像权,但不等于犯罪,具体的还要根据对方的目的来确定。肖像利益是公民专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肖像权相关内容是:1、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允许制作自己的肖像;2、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使用自己的肖像;3、公民有权禁止他人对自己的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和歪曲。一般原则是:公民对自己的形象的再现权——有权同意或者不同意在客观物质媒介上和空间里的再现自己的形象的权利;公民有权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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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四年来一直跟随父亲,我想跟随母亲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离婚时,如果两个孩子都愿意跟随妈妈,但是父母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时,有异议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决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在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时,通常会考虑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亲情关系;父母的个人情况、经济能力以及子女意见等多种因素。同时,民法典还规定了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是会考虑该名未成年子女的个人意见的。因此,如果在离婚时,两个孩子都愿意跟随妈妈,同时他们已经年满八周岁,这时候存在异议一方应当及时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不适宜直接抚养子女,以及自己更具能力抚养未成年子女。因为法院还是会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而不只是看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决子女的归属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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