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交通事故法律问答

宁波
交通事故
卡车停在路边被电动汽车撞了怎么办?
一、车停在路边被撞了怎么处理1、车停在路边被撞需要报警要求对方赔偿,同时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依事故认定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二、违停的情形有哪些违停的情形如下: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3、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4、公共汽车、电车在站点以外的地方停车的;5、夜间临时停车的,不开示宽灯的。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死亡赔偿是与我的岳父和岳母平均分摊,还是我分摊得更多?
一、夫妻一方出车祸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1、夫妻一方车祸死亡赔偿的分配方式如下:(1)夫妻一方病故首先要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部分分割出来归配偶所有;(2)生育的部分与死者的其他财产作为遗产按照死者的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来分配;(3)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对方全责该怎样处理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孩子开门,撞到一个人,当时检查没事,找我,这个怎么办?
开车门撞到人,交警处理方式如下:1、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2、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3、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4、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开车撞到人了怎么处理1、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对事故的责任没有异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赔偿的问题,将车辆撤离事故现场;2、发生交通事故后,有造成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等情形的,要报警处理,警察到现场后,会对现场进行围闭,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调查事故的责任;3、当事人如果对事故的赔偿的争议的,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解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场处理的,应当指派交通警察到现场调查处理。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摩托车与摩托车相撞,摩托车车主受伤怎么理赔?
法律分析:摩托车撞人并承担全责的赔偿范围是根据受害者的具体情况承担赔偿责任的,简单说就是因为该次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具体分析:第一种是:如果是一般的轻微撞人不构成伤残等级,没有住院的,一般现场处理达成调解协议,现场办公,现场处理,现场结案。第二种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住院治疗并且构成伤残等级了,就要根据具体损失项目进行赔偿了,一般会有:医药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上残疾等级赔偿金,残疾人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造车财产损失的费用等等。第三种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了第二种情况因为治疗而产生的费用外,还要赔偿死亡赔偿金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衍生问题:车子撞人了,走法律程序该怎么处理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车祸足舟骨折能鉴定伤残吗?
若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员受伤出现骨折的情况下,赔偿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步:1、发生交通事故尤其是出现人伤事故后,首先及时报告交警部门处理,并由交警部分依法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划分。2、伤者在医疗终结后根据伤情程度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非所有的骨折都能鉴定出相应的伤残等级,具体的伤残程度需要根据骨折导致的相关位置的功能丧失程度予以确定。3、伤情较轻无需鉴定或伤残等级确定后,准备与赔偿额度相关的证据材料,通过交警部门与事故责任方协商赔偿事宜。4、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据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就赔偿数额提出诉讼。人民法院会就赔偿数额依法判决。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注意收集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发票和清单、伤残鉴定意见书、个人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家庭成员户籍情况、交通费等证据,以便在诉讼中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但其中一辆因避免摔倒而受伤,如何认定责任
【法律分析】两辆电瓶车相撞后应该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处理。电动车相撞也属于交通事故,应该及时报警,先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再由双方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就赔偿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双方都有责任的,没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只是轻微伤的,可以私下协商解决,造成人员严重受伤甚至死亡的,应立刻抢救伤员并保护现场,然后报警处理。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两条,一是肇事人在事故中负主责或者全责,二是受害人死亡,只要达到这两条,就构成交通肇事罪。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若构成伤残,则还需要承担如下赔偿责任: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对方起诉我和保险公司,我需要出庭吗?
一、交通事故被对方起诉需要出庭吗1、交通事故被对方起诉可以不需要出庭。交通事故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都可以只委托代理人出庭,本人可以不出庭。但是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作为被告人,是必须出庭受审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他们负全部责任,汽车也提出了,他们有保险,现在保险公司不联系我,我可以主动找他吗?
一、车祸后保险公司不联系受害人怎么办1、车祸后保险公司不联系受害人解决方法如下:(1)对方没有主动联系你们的义务;(2)就赔偿协商不成,或不想协商的,你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全责方和保险公司,起诉是你方权利。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八十五条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二、车祸发生的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1、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2、保险公司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3、受害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材料;4、保险公司作出核定;5、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赔偿保险金。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谁的责任是汽车没有停在停车位,被电动车撞了
车停在路边被电动车撞了的责任划分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司法实践中有以下情形:停车路边划分有停车位,属于合法停车的,骑车人的责任,路边没有划分停车位,属于紧急停车,且在车后方设置有警示标志的,骑车人撞上,是骑车人的全责,路边没有划分停车位,汽车属于违章停车,且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的,违停车辆将承担事故中百分之二十的次要责任,骑车人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酒后驾驶电瓶车在没有驾照的情况下会影响驾照考试吗?
考驾照期间无证驾驶还能继续考试,但是需要接受处理之后,才能继续考试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正在学车期间无证驾驶。无证醉驾还能不能考驾照无证驾驶不影响考取驾驶证,但醉酒驾驶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取得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1/2
最新知识
法律知识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