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房产纠纷法律问答

六安
房产纠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建筑规范》,电梯机房不得位于卧室和客厅的上层,电梯也不得位于卧室附近。
法律分析:房屋建筑设置电梯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即七层及以上住专宅或住房入口楼属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米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六层及六层以上办公建筑、老年人建筑层数为四层以上的、宿舍最高居住层的楼地面距入口层地面的高度大于20米、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医院门诊楼或病房楼等应设置电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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