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生效时间是:如果要约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则在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如果要约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则在到达相对人时生效。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生效时间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