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公司破产成立的条件有两层意义:1。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是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无法偿还债务或继续偿还债务。偿还能力表现为:(1)公司负债超过公司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2)是指公司负债未超过公司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法调动资产偿还债务;2、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是指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都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损失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经人民法院批准企业进入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