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房产纠纷法律问答

赣州
房产纠纷
他转移了一些房产,准备转让给别人。在转移过程中发生了一些纠纷。所有权纠纷是什么意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共有产权转移需要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需要的材料有: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申请登记,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理。第二十七条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五)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六)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八)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九)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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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儿子的女儿。房产证的名字是爷爷的,奶奶还活着。如果房子不转让给奶奶,一百年后房产应该如何分配?
处理好遗产分割,然后把遗产分割协议(必须有所有第一代继承人签字同意)进行公证,然后就可以到房产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这样房子自然就转移到了后代的名下。老人去世以后,其名下的房产应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归全体继承人共有。然后根据继续分割协议进行分配,根据协议分得房子的继承人就可以直接因继承而成为该房子产权人。但如果其想直接以自己名义享有该房产,应当去房产登记机关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把房产证换成自己的名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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