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业主维权法律问答

济南
业主维权
房屋装修后,房屋漏水造成的楼下损失由谁来承担
法律分析:首先应分清谁的责任造成的漏水,由责任人赔偿因漏水造成的损失:1、如果是房屋装修的原因造成的漏水,殃及楼下,造成的损失应有房东负责。2、由于水管老化、管件松动而漏水,房东没有及时更换,并且房客刚搬来并不知情。由漏水致使楼下损失,这个是房东的责任,房客不承担责任。3、房客发现水管老化,房东没有及时更换,造成的楼下损失,应视由房东负主要责任,房客负次要责任。4、如果是房客因忘记关水管,造成的楼下的漏水损失应由房客承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小区商铺门头的物业有权管理吗?
法律分析:在小区里开店物业会管,因为开店改变了物业的用途,小区物业有权干涉。物业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流程成立并具有相应资格要求,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公司型经济实体,是独立的公司法人。它隶属服务性公司,它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它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限定或合同的商定,对特定范围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得到相应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一楼有一户人家阻碍我们安装电梯。我们该怎么办?能不能通过法律渠道顺利安装电梯?
但旧楼加装电梯目前看确实缺少法律依据。A《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决定前款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行业标准的管理,确保行业标准的协调、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第三条需要在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一)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二)工、农业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参数、质量指标、试验方法以及安全、卫生要求;(三)工、农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维修方法以及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四)通用零部件的技术要求;(五)产品结构要素和互换配合要求;(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七)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及其管理技术等要求。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别人恶意断了我家的电怎么办?
属于法规规定的事件而引起家用电器损坏的,居民用户应及时向当地供电企业投诉,并保持家用电器损坏原状。供电企业在接到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派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供电企业应会同居委会(村委会)或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对受害居民用户损坏的家用电器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年月、损坏现象等进行登记和取证。登记笔录材料应由受害居民用户签字确认,作为理赔处理的依据。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已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已失效)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力运行事故,是指在供电企业负责运行维护的220380伏供电线路或设备上因供电企业的责任发生的下列事件:1、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相线与零线接错或三相相序接反;2、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零线断线;3、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相线与零线互碰;4、同杆架设或交叉跨越时,供电企业的高电压线路导线掉落到220380伏线路上或供电企业高电压线路对220380伏线路放电。第四条由于第三条列举的原因出现若干户家用电器同时损坏时,居民用户应及时向当地供电企业投诉,并保持家用电器损坏原状。供电企业在接到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派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第五条属于本办法第三条所列事件引起家用电器损坏的,供电企业应会同居委会(村委会)或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对受害居民用户损坏的家用电器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年月、损坏现象等进行登记和取证。登记笔录材料应由受害居民用户签字确认,作为理赔处理的依据。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邻居多次堵路影响我出行怎么找村委会也不解决
法律分析:邻居故意堵路,可以先与邻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找村委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以报警调理或者起诉解决。邻居故意堵路不让走是阻碍公共领域的通行,侵犯法律所规定的相邻权,在此情况下可以先与邻居协商化解纠纷,排除妨碍;协商不能解决可以收集证据另行起诉,维护合法权益。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邻里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调解处理。如果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者经教育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机关可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二百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衍生问题:邻里纠纷打架怎么处理?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造成轻微伤以下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属于刑事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空调器外置放台是否属于公共区域?
空调外机位置不属于业主。空调机位既不属于业主部分也不属于物业部分,空调机位属于是公共面积。不属于业主部分,但是业主是有使用权的,不过业主在使用的时候,只能够用来摆放空调的外机,不可以砸掉变成私人空间,空调机位是不可以扩建成阳台区域的,因为空调机位不属于是个人的领地。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场合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被业主共同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权具有主导性,只要登记专有权即设立了区分所有权,共有权、成员权随此而发生,不必单独进行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没有狗证的邻居的狗在深夜扰民,应该找什么部门处理?
法律分析:小区里狗叫扰民可向当地政务网站市长信箱或主管单位投诉栏投诉。也可以报警求助,警方如无答复属于不作为,可向上一级投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饲养动物不能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如扰民情节轻微,会处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可处以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最新知识
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