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交通事故赔偿法律问答

信阳
交通事故赔偿
两车追尾后第三车追尾应该是谁的责任?
三车追尾责任具体划分如下: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般只要前车不是故意变道,就是后车的责任;2、三车追尾,中间的车承担第一辆车的全部赔偿责任,最后一辆车承担中间一辆车的全部赔偿责任;若中间的车是由于最后面的车追尾,而被迫追尾第一辆车,则最后一辆车全责。交通事故如何定损1、向保险公司报案;2、向理赔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保险单证;3、由理赔员完成现场勘查初步定损工作;4、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并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5、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6、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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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坐在我后面的人摔倒了,责任属于那一方?
法律分析:在骑车的过程中如果双方都没有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若是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即使没撞到人,但导致受害人受到惊吓而摔倒,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要对受害人的损失负责。若是双方都有过错,则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当事人分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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