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配可通过两种方式实现:遗嘱指定或法定继承。遗嘱指定需明确具体继承人及份额;法定继承则按法律规定顺序分配。不同情况下操作如下:1.若老人健在且不希望女儿继承遗产,可选择立遗嘱并明确指定其他继承人及各自继承份额。遗嘱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应由老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2.若老人已去世且未留遗嘱,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此时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若希望避免女儿继承,可与女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通过其他方式处理遗产,如赠与给其他亲属或捐赠等。但需注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