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社会保险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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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学生缴纳一个月的社保会影响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吗?
缴纳过一个月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还算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毕业后一年内的学生,在这一年内不论是否找到工作,交不纳养老保险和公积金,均属于应届生。如果毕业生是想去私企,非事业单位的话,有无社保是不影响的,因为企业看重的是学位证和毕业证上面的信息。但是如果考公职的话,就会有影响。如果档案里有社保记录和工资关系的话,按照现行规定,就已经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了,应届毕业生是指刚刚毕业或者毕业两年内未参加工作的且档案仍在人才交流中心或人事部门,所以,如果单位交了社保,就证明该毕业生参加了工作,这一点就已经不符合了。社保缴费记录是作为基层经验的重要证明材料,就不能再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选调生考试或者公务员考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酒泉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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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领取失业金后上班需要多长时间?
一次性领取失业金要可以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失业保险金可以一次性领取,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申请人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自主创业的。满足条件后,除了基本个人身份证明外,申领人还需要向社保局提交的资料有:1、填写法律依据:《深圳市失业救济金一次性申领审核表》2、提供失业证、营业执照或申请人作为主要股东的出资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办理流程为:1、填写并提交上述资料2、资料不齐全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补齐材料通知书》,不在受理范围或材料不能补齐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不予受理决定书》3、资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在次月15日前通过银行支付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张掖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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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前任公司没有给住房公积金,还是折现?
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没有缴纳公积金,离职后可以要求补偿。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是强制性的,如果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2、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3、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4、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5、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6、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7、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酒泉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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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60岁以上的人,还能补缴吗?
养老保险可不可以补缴,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养老保险出现中断缴费的情况,需要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缴纳,只要年龄在劳动年龄内都可以进行补缴,男性的劳动年龄限制是60岁,女性是50岁;2、如果参保人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就不可以申请补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一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三)保险公司欠缴的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四)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办理养老保险需要什么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本人的户口本;3、本人人事档案;4、登记照片一张;5、属独生子女家庭的,还须持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6、本人《养老保险手册》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或社保卡;7、个人缴费凭证;8、由本人到社保机构填写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申报表》。
兰州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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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已支付到公司账户。我还能拿到钱吗?
辞职后,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庆阳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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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还在赚钱?
法律分析:人死后医保卡不能用了。目前社保卡上有医疗帐户和金融帐户,即医保卡和银行卡两个帐户。对金融帐户,按照相关规定,继承人要先办理继承公证后再去银行办理支取手续。对医疗帐户,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将全部返还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按照相关规定,参保人死亡后,参保人的亲属出具参保人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及火化证明等,并由参保单位填写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表后,到医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终止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截至参保人死亡当月之前的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将返还到参保人单位的账户内。返还的余额算遗产,再由参保单位发放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第二十九条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第三十条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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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已经退休,公积金可以继续支付吗?
公积金是交到退休当月,退休当月单位仍发给你全月工资,你的社保及公积金都仍要交的。公积金是用人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退休后劳动关系解除,退休人员不属于法定的劳动者,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及封存手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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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死亡
法律分析:如果员工非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并非工伤死亡,并非工伤范畴,而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养老保险支付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此部分费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如果员工在工作中突发意外死亡的话,公司仍需要支付员工无法享受养老保险支付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并且公司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员工可以去有关机关投诉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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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失业金。失业金已经批准了18个月,我还能申请失业金吗?
失业金不是要在同一个单位交满一年才能领取。失业金领取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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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交了灵活就业,不想交可退吗?
法律分析:灵活就业不交了可以退。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的时候,所有费用都是个人承担的,一般都是按照缴费基数的20%缴纳,其中只有8%的费用能进入个人账户,也就是退保时能退的钱,而另外的12%就会划入统筹账户,这个钱是退不回来的,那也就是灵活就业人员退保的话,会损失12%的社保费用。灵活就业人员参与的是职工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可以退,但需要符合条件才能退回,并且不能全额退回,只能退回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中个人账户的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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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在87年到96年不交养老保险吗?
不交养老保险,退休后将不能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补助。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养老保险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为指标的,通过再分配手段或者储蓄方式建立保险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费用。它的实施具有以下作用: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平凉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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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颈癌是否可以二次报销
一、宫颈癌可以二次报销吗1、宫颈癌可以二次报销,2级以上或者定点医院就可以,报销的比例为40-80%,农合是可以进行二次报销。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并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先矢性心脏病、宫颈癌癌、结肠癌、直肠癌等20个病种的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二、二次报销需要什么条件二次报销需要的条件如下:1、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2、自费部分超过起付线;3、报销项目在医保目录内;4、必须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5、报销总额不可以超过实际医疗费用。三、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条件是什么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简称“起付金额”),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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