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不一定算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该房产在婚后有加上配偶名字,或是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的,那么这房子就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