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络消费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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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绑定了我的其他银行卡。您能继续使用支付功能吗?
银行卡一旦被法院冻结了执行金额,那么你微信绑定所有的银行卡就一样不能使用的,钱可能被法院划走了,那么微信零钱没有剩余金额,那么根本就是把你所有网上支付和银行卡支付方式全部冻结了,执行措施必须与执行人员沟通。可尝试拨打12368——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此外,也可以直接去执行法院找执行法官处理。一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另外该规定第104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操作环境:打开手机微信8.0.15拓展资料:为什么我的微信零钱被法院划走,是怎么回事?银行卡里的钱也被划走?属于强制执行,或者冻结。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法院。银行卡被公安要求法院冻结怀疑跟网络赌博有关系配合公安调查调查完成后如无其他问题账户会及时解冻。更正一点公安局不可以直接冻结个人银行账户;1如因办案或司法需要公安局需报请法院冻结涉案相关银行账户;法院发函给银行方面银行回复并签字按规定冻结该账户;2一般冻结期限是六个月根据需求可延期一次一般延期为三到六个月;如涉嫌违法等可对账户进行永久冻结。3你需要辨别假网站选择合法的公司可以问问他们有没有营业执照公司地点在哪里开一个视频确认或者定位确认他们的位置知道位置之后出了事情你也能找到公司!!!4如果这些证据他们都不能提供的那就是一个电信诈骗非法假网站也就不要浪费时间了。毕竟非法网站网警一直在蹲守如果第一次解冻了你还是继续和该网站进行资金交易那么肯定还会有第二次冻结处理。(你需要找到合法的公司)
阿克苏法律问答顾问
阿克苏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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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个游戏中使用两个微信充值,未成年人退款时退款到哪个帐户?
法律分析:退款方法:1、找到游戏客服,发送关键词“未成年人充值退款”等待回复。2、按照官方回复中的指引和链接填写退款申请,完成退款需要监护人的身份信息验证,包括人脸识别等进行审核。3、不勾选全额退款的话,默认退款是三个月内的消费记录。4、通过腾讯未成年人家长服务平台,用户可以申请全额退款,但退款之后该账号会被封号10年,也就是10年以内退款账号无法体验腾讯旗下的任何游戏。5、退款审核以及流程大约需要10天左右,审核完成后即可收到退款。游戏消费限制:未满12周岁的用户无法进行游戏充值;12周岁(含)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上限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上限200元人民币;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衍生问题:衍生问题:未成年人充值的举证责任是什么?“网络实名制”要求任何人玩游戏均需进行实名注册登记。若实名注册登记的是未成年人,则应推定进行游戏充值行为的是未成年人本人,除非游戏公司有相反的证据证明并非未成年人行为。若实名注册登记的是成年人,则应推定进行游戏充值的是成年人,此时,证明是未成年人进行游戏充值的举证责任由父母等法定代理人承担。因此,未成年人通过自己实名注册登记的账号给游戏充值的情况比较简单,但未成年人通过父母的手机和游戏账号玩游戏的,要求游戏公司返还充值的钱款时,就需要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确实是未成年人进行充值的了。
乌鲁木齐法律问答顾问
乌鲁木齐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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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投诉撤销后还可以再投诉吗?
撤销投诉还可以再次投诉。这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依法维权。投诉是指:权益被侵害者本人对涉案组织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实,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主张自身权利。投诉人,即为权益被侵害者本人。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投诉人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方名称、地址、电话等;购买商品的时间、品牌、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等;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购物凭证、保修卡、约定书复印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质量担保义务、瑕疵举证责任】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巴音郭楞州法律问答顾问
巴音郭楞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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