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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断行政裁决期内,被申请人二次下发类似第一次下发的赔偿认定书,被申请人是不是合理合法?在一次行政复议沒有結果时,申请者是不是必须依据二次下发的赔偿决策申请办理二次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2020-04-18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分为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赔偿诉讼程序;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对此,行政复议法第29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 工伤认定书下发后,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伤认定结果提出复议。
    在行政复议期间内,即使提出劳动仲裁,仲裁委也会不受理的。
    因此,只有等行政复议结束之后再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了。
  • 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处罚法是规定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处罚实施的法律,属于行政程序法的范畴。行政实体法是为当事人设定实体上的权利义务的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安全生产法等。
    行政复议法是规定行政复议的提出、审理、决定的作出等程序性规定,属于行政程序法。
    行政处罚法是规定行政处罚中的缘由、过程,依据,决定的作出等程序性规定,亦属于行政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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