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1、我方为死者家属受害方,山东人士2、肇事司机和车辆、车主均为外省人,肇事地点在死者所在地,肇事方付全责3、根据城镇赔偿标准,大体需要索赔多少?都有哪些索赔项目?4、交通事故认定书已出,车辆已经申请保全。在没有达成调节一致的情况下,肇事车主以没有钱为由,要求我方提供死亡证明,然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我方考虑到拿到保险公司的钱后仍然不会支付赔偿,不知我方是否应该或者必须提供相关资料?5、赔偿标准是按照死者所在地计算,还是按照车辆及司机所在地计算?6、在肇事方消极赔偿的前提下,我方如何能够顺利拿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什么时间向保险公司索赔为好?是否是由法院直接通知保险公司划帐到我方?7、死者家属如果起诉,目前肯定是在死者所在地法院。如果肇事方不服判决,要求在其所在的省份进行上诉二审,有没有这样的可能?会不会二审改成在肇事方所在省份的法院呢?8、一审判决后,如果肇事方不积极赔偿,我方申请强制执行,除了对保全的车辆进行拍卖外,车辆的保险是否有强制执行的说法?9、肇事方如果在调解期间,确实没有足够的赔偿能力,但是保险一时无法独自拿到,我方该怎么办?10、肇事方如果有威胁恐吓的言语和行为,我方是否可以追加民事和刑事责任?谢谢各位律师!不知有哪位律师能够有把握搞定这个案子。

保险纠纷 2018-08-30 1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先有保险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需要手术后再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赔偿数额。

    一般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 如车主(公司或者个人)是雇佣司机开车办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职务行为,由车主负全部赔偿责任,司机不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果不存在雇佣关系,则车主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或者虽然是雇佣关系,但司机不是在履行职务行为中发生交通事故,而是在办理个人事务中发生的事故,车主也同样不负责赔偿。司机和车主不是一人时,由使用人承担超出交强险的赔偿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车辆转让但还未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买受人承担超出交强险的赔偿责任。买卖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买卖双方都负有赔偿责任。盗抢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犯罪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追偿权。
    司机肇事逃逸的,保险公司先行赔偿,然后对逃逸司机有追偿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