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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刑事辩护律师,以前由于家暴,我挑选外出工作中,男性在我不会在家里的期内,和别的女性同居生活,购车购房,还带女性和小孩一起用餐,还去我家中留宿,我觉得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我该如何去告他?

刑事辩护 2020-03-21 16: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做出相关的裁定。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在失效之前可以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同居期间遭遇暴力,首先要及时报警、及时就医,留存报警记录和相应的就医病例资料等作为证据;
    第二,如果伤害情节严重的,构成轻伤及以上的话,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具体办法如下:
    1、遭遇家庭暴力后,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如果情节严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2、如果暴力行为构成人身伤害,可以通过行政治安处罚;如果构成犯罪,可以进行刑事处罚,即故意伤害罪;
    3、可以寻求当地妇联、居委会、村委会的帮助。
  •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同居关系期间买房如何处理 同居关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不是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也就是说没有结婚同居期间买房属于双方共有房产,一般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共有。

  • 1、如果存在家庭暴力,则受害一方,即本案中的你,可以搜集相应的证据,对你能够成功离婚有很大的帮助,同时亦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应当结合当地生活水平而定,没统一标准。
    2、房屋如果登记在男方名下,你可以要求分割,份额为百分之五十。同时,对于夫妻存续期间的其他财产,如旅馆的日常收入,你亦可以分割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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