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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还在2015年5月花了8万转让金转了个店面,合同书上边那时候写的很清晰,我有权利出让店面,但是通告房主,如今做生意不太好,亏本利害,房主还不许我出让,我该怎么做?

合同纠纷 2020-03-25 0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土地转让合同纠纷,如果和对方可以协商解决的,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商的,那么可以找当地的村委会中设置的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果双方不愿意调解的,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会对纠纷做出判决。
    一般的话,建议找村委会协调解决。
  • 租赁合同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是指当事人双方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租赁形式。  不定期租赁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约定的期限不明确的租赁形式,它包括确定的不定期租赁和推定的不定期租赁。  根据《合同法》,推定不定期租赁包括三种形式:amp;amp;
    一、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三、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经双方补充协议,或按合同其他条款以及习惯等方式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房屋买卖合同不可以直接过户。房屋过户,要使交易中心登记簿上的产权人变为下家(买家),交易中心必须审核上家(卖家)的权利人信息。房产证即为产权人信息的可靠证明,交易中心的审核环节肯定会要上家的产权。
    如果没有,一般不予办理过户。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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