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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还没有开店,都同意了,现在开店,说一些杂项,刚开始,说给我们40%的份额,现在我们的合伙人不,他说只给我7%的份额,

综合法律 2020-04-06 0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伙企业内部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
    1.公司应当依法成立;
    2.出让人依法取得股东资格;
    3.取得股权程序合法。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则:
    不管怎么样,股东只要想转让股权,没有可以阻碍的因素。

    72条最后一款“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正确理解:法律赋予了公司自由处理内部事务的权利,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很多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但这些约定也有总的前提,即,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法律原则。

    公司法的原则是意思自治,国家法律对公司的设立、经营等活动采取自我治理优先的原则,只要没有逾越法律基本界限,当事人股东之间的约定受法律保护。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不能违反国家对鼓励经济发展,公司股权自由流动促进市场主体活力的原则。
    所以,章程的规定可以严于公司法,也可以宽松,在章程中对该类事件没有规定的,再寻找公司法的约束力。
    针对股权转让的问题,章程可以约定“对外转让须经其他全体股东同意”,这就比公司法严格多了;也可以规定“对外转让须经其他1/4股东同意”,这又比公司法宽松得多;还可以约定“其他股东没有优先购买权”。
    章程均为限制性条款,具有法律效力,是符合公司法立法本意的,也符合有限公司在经济活动过程中时刻保持公司稳定性和经营活力的要求。

  • 1、没有成立公司之前,可以签订一个协议,明确双方的出资金额、持股比例;
    2、他如果出资,可以分得相应的股份,如果不出资,您可以按照他的付出给他相应报酬;
    3、您还要与所有参与或者工作的人签订保密协议,以防止泄露该商业秘密。
  • 股权转让协议纠纷在公司诉讼中占有很高的比例。股权转让协议纠纷的审理,原则上可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但股权不同于物为标的物的商事合同,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如按照签订合同的思维,可能会有隐患。避免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应当注意如下几点:
    一、开展尽职调查  公司法72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章程可以排除公司法设置的转让程序和规则。因此,签订股东转让协议时,应当先查看目标公司的章程,评估股权转让的可行性。实务中,经常出现转让方与受让方具有一定的信任基础或感情关系,对于股权转让事宜未经充分协商或在仅有大的框架时就草草签订,双方对于相关法律规则并不熟悉,在日后履行时遇到法律障碍引起纠纷。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切勿被利益蒙蔽了双眼,首先要作好目标公司相关情况的调查,必要时聘请专业的调查机构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情况等作尽职调查,评估收购的可能性与可行性。  
    二、明确签订主体  在有的规模小、人数少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特征不明显,股东个人名义与公司名义经常混在一起。作为交易的相对一方,对于与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需要十分清楚。股权转让的一方,必须具有公司股东资格。是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而不是公司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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