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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两个人离婚该怎么办?孩子怎么分配

离婚 2020-03-26 13: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婚后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但如果有证据,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对方起诉,你应当积极应诉。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 1、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当然共同债务亦应共同承担,若双方达成协议由一方全部承担的除外,但此协议仅具有对内的法律效力;
    2、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母亲抚养,哺乳期后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照顾子女的有利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最终判令由谁抚养孩子。10周岁后的孩子,应征求孩子的意见。
  •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为满足家庭需要而产生的债务,包括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是购房产生的债务,而婚前购买的房子等婚后共同使用但房产还是属于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通俗来讲房产证上是两人的名字就是共同债务而一方名字的就不属于。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方式:夫妻离婚,首先涉及人身关系,如有财产的,亦涉及财产关系;再有财产和债务的情况下,应当分割共有财产,分担共同债务。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能够及时清偿共同债务的,借款问题也就得以解决。如果在离婚后清偿的,则需在诉讼过程中处理共同债务的分担清偿问题。《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这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夫妻离婚时,要处理好共同债务问题。
    (1)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清偿问题。在婚姻纠纷诉讼中,人民法院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的同时,仅就原告与被告的共有财产的分割和共同债务的承担进行处理,并不判令原告和被告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因为离婚与债务时两个法律关系,离婚诉讼只解决夫妻共同债务在原告和被告内部之间的分担问题,并不解决离婚当事人与债权人的借款债务纠纷,即使债权人提起借贷纠纷诉讼,也不能与离婚案件合并审理。
  • 二次组建家庭男方有一孩子离婚时孩子有权利分财产。有合法遗嘱的,按其遗嘱分配,任何人不能表示异议。也即遗嘱人认捐了其所属全部遗产也是有效的,其继承人的继承权全部丧失。
    男方死亡后,其遗产(扣除女方所属的财产,即共同财产的50%)分配情况应如下:
    1、其配偶1/3,其子女1/3,其父母1/3。
    2、两个子女在1/3份额内均分,即各自1/6。
    《继承法》相关条款”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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