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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闯红灯时,被闯黄灯的机动车撞伤,机动车是黄灯后越线的,撞我时己红灯我已绿灯,责任怎划分?

交通事故 2020-04-24 14: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交通新规驾车闯黄灯如何处罚?以大连市为例。  2013年1月1日,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将实施,大连市对公安部发布的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与以往相比比较重大的变化进行了解读。闯黄灯不处罚。在2012年12月31日前有违法记录的,记分标准仍按原来标准实施,2013年1月1日以后违法被记录的,处罚记分标准就要按123号令规定实行了。  在对电子警察进行设置的时候,即在黄灯亮起时,如果车辆完全通过停车线,可以继续前进通过路口,交警部门对这种行为并不会予以处罚。在新规实行后,这种做法并不会发生改变。  
    二、闯红灯如何处罚?以深圳市为例。  国家拟定的处罚标准,地方政府有权根据当地实际交通状况作出相应改动。深圳当地对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如下:  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两百元罚款;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五百元罚款。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执行“快处快赔”,以至于造成交通阻塞的,处五百元罚款。  此次立法中各方意见争议最大的冲红灯罚款,最终定格在五百元,但一年内三次以上的,第三次起每次罚一千元;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每次扣驾驶证三个月。  另外,在快速路、高速路上若有下列四种情况也要被罚五百元: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遇紧急情况临时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的;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一年内五次以上者每次扣证三个月。
  • 闯红灯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要赔偿,因为违章不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损失: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 1.工伤是不追究劳动者责任的(自杀,自残,醉酒,吸毒除外),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
    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需承担何种责任,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交通法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撞谁的责任大,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法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撞谁的责任大: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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