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丈夫离家出走三年后找不到人,我想离婚

离婚 2020-03-24 15: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三个月。
    公告期届满,人民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夫或妻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
  • 男女双方想离婚,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对于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从性质上说,属于共同共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属于双方或一方的收入,无论各自收入的数量多少,也无论其中一方有无收入,夫妻作为共同生活的伴侣,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对非法同居行为应作出如下处理: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三、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四、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五、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六、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七、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八、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九、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等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 您好,首先,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绝无和好可能的,可由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其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且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赔偿,法院一般会判决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然后,如果有孩子,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由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以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助您,也可以来电进一步咨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