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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是假的,我写了离婚协议,这可以吗?

离婚 2020-03-21 20: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双方私自对房产分割写下的协议是否有效,关键在于该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第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离婚协议书中不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

  • 1、您好,您咨询的是夫妻财产分割纠纷问题。
    2、你们虽然是约定假结婚,但因为你们实际领取了结婚证,根据《婚姻法》规定,你们实际上就是夫妻关系,不存在假结婚的问题。
    3、你们婚前协议约定你婚后给对方30万,那么你应该给予对方30万元。
    4、根据  《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除非你们约定了,你们的婚姻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否则你们婚后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你们约定了如果离婚,女方只能分得30万元,其他的不得割,那么也是有效的。
    6、否则,动迁以后的房子上有女方的名字,那么一般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女方可以主张分配。但如果你能够证明该房子婚前就是你的房子,婚后虽然登记在双方名下,但女方没有任何出资,那么可能你会多分一部分。
  • 达成协议,到民政局办理手续,领取离婚证。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由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这是双方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也就是说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就不存在离婚一说。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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