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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工人在建筑工地的工伤赔偿包括什么?

工伤赔偿 2020-04-11 23: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们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 1、工地上工人受伤,工人与包工头之间属于雇佣关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所以,本案中工人受伤,雇主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可以要求包工头赔偿;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包括医药费与诊疗费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其他费用单据确定的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三、护理费
    四、交通费  交通费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但交通费凭证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营养费  如果医嘱需要加强营养的,应补偿受害方营养费。
    七、残疾辅助器具费  如果医嘱需要购买残疾辅助器具的,应赔偿受害方残疾器具费。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依据伤残等级计算的,伤残等级分1-10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最多赔偿20年,伤残等级每降低一级,赔偿金相应减少10%。
    5、本案中你方已经给对方治好了,如果除了医疗费之外,还赔偿了其他费用,并且双方已经达成协议,那么对方无权再来要求赔偿,你方可以拒绝其索赔要求;
    6、如果对方闹事,情节严重,很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你方可以报警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 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属于工伤,申请工伤认定。但有的地方规定工伤只补足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部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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